为了规范实践教学,提高实践教学效果,激励员工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》教研室根据实践教学和员工的实际,就员工的实践成果从文本和展示两个方面给予评价。以下为本课程实践教学评价。
一、实践教学成果的文本评价标准
本课程实践教学中,“新闻述评”、“ 案例分析”、 “阅读经典”、 “社会调查”、 “校内外考察”等实践形式都要求员工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文本创作。评价其文本质量高低,有以下标准:
1.语句通顺,表达准确;(10分)
2.段落清晰,层次分明;(10分)
3.旗帜鲜明,立场坚定;(10分)
4.真情实感,评价客观;(10分)
5.逻辑清晰,见解独到;(10分)
6.学以致用,解决问题;(20分)
7.结构完整,突出重点;(20分)
8.书写工整,卷面整洁;(10分)
二、展示评价标准
在本课程实践教学中,“新闻述评”、“ 案例分析”、“艺术创作”等实践形式,不仅需要员工进行文本创作,还需要进行现场展示。其评价标准如下:
1.立场坚定,视野开阔;(10分)
2.服饰规范,富有创新;(10分)
3.结构严谨,形式新颖; (20分)
4.分析透彻,说服力强;(10分)
5.逻辑严密,表达有力;(10分)
6.展示多样,搭配合理;(10分)
7.口齿清晰,谈吐文雅;(20分)
8.团队配合,和谐默契。(10分)
三、表彰激励
为提高员工参与本课程教学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》教研室根据学院的要求,要求各任课教师首先对对员工的社会实践作品进行评价,然后再将这些优秀作品推荐到学院;最后,由学院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。